明价标码就可以无法无天?

租赁一张桌子,使用9个小时,居然收费100元;如果需要增加椅子,每个塑料凳收费10元。按照八人标配,桌凳齐全,核算下来就180元,这样的收费,就算是富裕的温州人,也会有被宰的感觉。不过,当地职能部门介入调查后,得出的结论竟然是明价标码,符合规定。

租赁一张桌子,使用9个小时,居然收费100元;如果需要增加椅子,每个塑料凳收费10元。按照八人标配,桌凳齐全,核算下来就180元,这样的收费,就算是富裕的温州人,也会有被宰的感觉。不过,当地职能部门介入调查后,得出的结论竟然是——“明价标码,符合规定”。

既然游客投诉,管理部门也得查一些“不足”出来;否则,何以回应游客的投诉?所以,当地管理部门既确认桌子租赁费100元符合规定之后,也谈到营业主的些许不足:服务设置不规范,服务不周到。按照这样的逻辑,如果运营者能设置规范些,再服务周到些,如果运营者明价标码,没有强行租赁,哪怕一张桌子租费1000元,一个凳子租费100元,也是合理合规的。显然,这样的逻辑不合情理,难以服人。

桌椅租赁运营者没有强行租赁,也对租费明价标码,这绝不应当成为他们漫天要价的挡箭牌。可是,太离谱的租费,彰显市场的混乱,也折射管理的柔弱。“首届东海烟花音乐节”是政府组织的活动。桌椅租赁经营者漫天要价,受益的恐怕不只是贪心的商家,或许还包括以权谋私的官员,乃至政府部门。

试想,谁能得到在沙滩入口租赁桌凳的权力?窃以为,要么是竞拍而得,要么是得到了权力的照顾。既然如此,桌椅租赁运营者必然将付出成本。职能部门任由经营者漫天要价,那么,他们的收入可观,下次竞拍费用也必定水涨船高。所以,从某种程度上看,政府部门有可能是漫天要价的帮凶。

管理部门认为,只要商家明价标码,且没有强买强卖,就属于合法经营,其实,这是一个监管误区,特别是景区内的商家行为。事实上,景区内的商品、服务是一种稀缺资源,没有充分地市场化,就会有资源垄断钻空子。管理部门不应任凭商家漫天要价,而应督促他们将价格控制在合理的范畴,至少不能高得太离谱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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